一、上海市统一税收政策 对一般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上海市的税收政策如下: 1、对外商投资企业正式生产后,在正常年份征收24%的企业所得税,并实行"二免三减半"的鼓励政策,即:企业开始生产后的前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实行减半(12%)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先进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半(12%)征收所得税。 3.企业产品出口值达到总产值70%以上的,当年减半(12%)征收所得税。 4.正常年份的地方所得税为3%,前二年免征;产品出口在70%以上的,当年免征。
二、闵行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为鼓励外商来闵行区投资办厂闵行区人民政府制订了一套税率近似于浦东新区的税收返还优惠政策,内容如下: 1、在上海市"二免三减半"的基础上,生产性外资企业第三年缴纳的所得税全额返还给企业;第四年至第六年超出7.5%税率征收的款额全部返还;第七年对超出10%税率征收的款项全部返还;从第八年起超出15%税率征收款额全部返还。 2、先进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三年减税期内对超出10%税率征收的款项全部返还。 3.企业当年产品出品在总产值70%以上而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对超出10%税率征收的款额全部返还。
三、上海龙吴经济城税收及有关收费政策 为加大龙吴经济城的招商引资力度,发展塘湾的外向型经济,在闵行区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塘湾镇人民政府给予了上海龙吴经济城内所有私营、民营科技企业一列退税奖励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凡注册在上海龙吴经济城的生产型私营、民营科技企业,从企业开始纳税年份起地方税收(包括所得税、营业税等)返回部分60%(贸易型50%)退还奖励给企业。 2.凡注册在上海龙吴经济城的私营、民营科技企业,除国家规定的教育附加外,其他地方附加(包括支农基金、支副基金等)免征。 3.凡注册在私营、民营科技企业工商管理费免征。 4.经济城免收在城区内兴建厂房企业的大市政配套费,并负责市政设施(水、电)到规划红线。 5.经济城城区管理费收取销售额的0.5%以下。
上海龙吴经济城税征收标准一览表
分类行业税(带征) |
计税依据 |
流转税(%) |
所得税(%) |
增值税 |
营业税 |
企业所得税(带征) |
个人所得税(带征) |
工业品生产 |
销售额 |
17 |
|
1.0 |
0.2 |
工业生产 加工、修理 |
销售额 |
17 |
|
1.5 |
0.3 |
一般商贸税 |
销售额 |
17 |
|
0.5 |
0.1 |
建材型贸易税 |
销售额 |
17 |
|
0.25 |
0.05 |
建筑装潢业 |
营业收入 |
|
3 |
1.5 |
0.3 |
广告业 |
营业收入 |
|
5 |
3.5 |
0.7 |
咨询服务业 |
营业收入 |
|
5 |
5 |
1.0 |
其他行业 |
营业收入 |
|
5 |
1 |
0.2 | |